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台灣印象2010救扁遭判刑

台灣印象2010

20100112自由時報   救扁遭判刑 蔡啟芳:言論自由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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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自由時報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前立委蔡啟芳發表「前進北所、搶救阿扁」,結果上個禮拜五被判刑三個月,蔡啟芳十一日痛訴司法鉗制言論自由,讓台灣的言論自由走回頭路成為一場夢。

蔡啟芳指出,言論自由開放是台灣能從威權走向民主最好的象徵!從老蔣處處禁止人民發聲、小蔣唯唯諾諾遵從,到李登輝逐步開放,進而阿扁的歡迎民眾來嗆聲,這就是人民作主,有權發表言論、批評時政、檢討政策是否恰當。

蔡啟芳表示,阿扁執政年代那個名嘴沒有血淋淋痛罵阿扁、恐嚇阿扁?那個電視台沒大肆對時政發表過當言論?試問,有那個名嘴受罰?有那個電視台面臨關台命運?這就是民主可貴之處。

蔡啟芳舉例說,李登輝時代,愛國同心會長周慶峻率眾高喊「槍斃李登輝」,獲不起訴處分;陳水扁主政時,更是百花齊放,先有政戰學校校友吳覺民喊出「全民刺 扁」、陸軍儀隊屈肇康在網路上刊登「外省幫的隨我去血洗總統府」、自稱「光明殺手」戴平山發表「我要刺殺共狗陳水扁」言論,結果檢方也都處以不起訴。

蔡啟芳強調,馬政權為掩蓋施政無能,各項鉗制人民自由的作為紛紛出籠,從陳雲林來台,馬英九竟為國民黨世仇共產黨開道,極盡巴結之能事來限制人民表達「言論」、「行動」的自由,因而這次蔡啟芳搶救阿扁的言論受到三個月的有罪判決也就不足為奇了。

最後蔡啟芳自嘲說,看來台灣司法界捍衛「刺殺陳水扁」的言論自由,但禁制「救阿扁」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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